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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借贷纠纷?

咨询者 : fa2147572664 - 甘肃     时间 : 2015-01-07 20:21:31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13年9月借私人高利贷16500元,实拿15000元,限一月还清,后来没有还清。我被2014年12月4日告上法庭要求还款33400元,我该怎么办?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卓华锋   [河南]    18137839908

首先,你要积极应诉,以保障你的权益。 该借款,本金应为15000元;利息最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从2013年9月1日计算到2014年12月4日,四倍利息约4527元。 因此,本息合计大约:19600元。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2015-01-08 09:18:45

颜立权   [江苏]    13770943241

搜集证据积极应诉

2015-01-08 09:51:51

金志刚   [甘肃]    13809328544

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

2015-01-08 23:17:25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积极应诉,对方的主张不会得到完全支持的。

2015-01-09 14:17:05

钟晶   [甘肃]    13359471020

你好,积极应诉从利息入手,因为法律规定利息不能超过银行贷款的四倍的

2015-01-09 21: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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