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八年前结婚,当时让村里的支书帮忙办了个结婚证,可如今和妻子感情不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人家说档案里没有我们的登记记录,不予办理,可是我们真的生活不下去了,还有孩子,都七岁了,她还要拿走我十万块钱,孩子也不管,我该怎么办?
法律上你们就没正式结过婚。是同居关系。自行分开即可。 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前提是形式上是合法的,取得了结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第十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07 14: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