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摊位不交摊位费,现在想收回摊位,并要求其补齐摊位费,对方不肯,我们有权利收回摊位吗?或扣他的货物顶款?
如果双方有租赁合同,那么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执行。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承租人不交租金,出租人也进行了催收,但承租方仍不履行的,出租方可以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关系,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迁并补齐占用期间的摊位费。如果他的货物是你合法占有(比喻由你方统一保管)则可以留置,并有权就该货物优先受偿。
2010-12-07 1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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