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村干部侵害村民合法权益,村民依法起诉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咨询者 : fa2147573387 - 江苏     时间 : 2015-01-15 17:58:28    状态 : 已解决



村干部侵害村民合法权益,村民依法起诉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向阳村干部, 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就违法作出并办理《迁坟实施办法》。用迁坟的手段强行取消公益性公墓,剥夺村民死后无需承担费用安葬骨灰的合法权益。村民向崇安区法院行政起诉,法官说,村会委不是行政机构,只能民事起诉,2014年12月11日向该院广益法庭交了民事起诉状,17日答复:“王丽君庭长认为,应到本部起诉行政案件”。 18日崇安法院接受了行政起诉,但后来用《来诉复函》答:“社区不是适格的行政诉讼被告”。25日原告依法向上一级无锡市中级法院寄《起诉状》并提出本案到底是民事还是行政?由贵院判定受理。但超过7日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2015年1月6日依法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因《迁坟实施办法》中表明“按上级政府要求”而作《迁坟实施办法》,而且2014年12月8日崇安区给原告向无锡市政府网举报的回复,也证明《迁坟实施办法》是按崇安区政府要求作出的。原告于12月29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起诉崇安区人民政府,该院出了收据。但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2015年1月9日依法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2015年1月7日,原告以崇安法院的《来诉复函》到广益法庭民事起诉,王丽君庭长回答:“这是行政行为,我不受理。好比有人说,明天要打你,你来起诉,不会受理,要到他真的打你了才会受理”。(即正在办的《迁坟》不受理,要扒了祖坟才受理) 从2014年12月11日至今一个多月了,崇安法院内以民事、行政案件推托不立案。无锡市中级法院收了起诉材料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虽已向省高院起诉,但结果实难予料? 一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六条非常明确的简单案子,一个多月不立案,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诉讼解决

2015-01-15 22:32:39

刘建平   [江苏]   

属于行政诉讼。

2015-01-15 22:56:06

戴雅静   [江苏]    13328191215

您好,可以起诉处理。。

2015-01-16 10:02:5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