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件物品在立遗嘱之前已经丢失,例如一个花瓶,而我又没有购买该物品的购买凭证,那么可以为这件物品立遗嘱吗,怎么证明对这件物品的所有权,如果以后找到这件物品,对方不承认怎么办,打官司能赢吗?
不可以对于已经丢失的物品立遗嘱。找到后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该物品的所有权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07 13:19:53
1. 看你能否证明这个花瓶就是遗嘱里提到的花瓶。 2. 看你能否证明这个花瓶是立遗嘱人的财产。 关键是证据。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需要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2010-12-07 13:46:47
你好! 1、丢失的物品是不能够立遗嘱的,如果找到后应当证明其物品的所有人。 2、可以到物品购买地查询是否有购买人购买的底单。 如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0-12-08 16: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