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村在上世纪80 70年代被国家征收千于亩 山 田 地 给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 我村本着支持国防事业建设的想法以平均每亩200元 极低的价格 把土地给了他们。而且没有给我村任何的安置。 现在地质局基本已经淘汰了,地质局就开始想办法赚钱 把一部份土地高价3500万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开发。以前我们牺牲全村的利益支持国家,现在他们变向的拿我们牺牲的土地 来赚钱。 现在的土地建设性质变了我村 村民想讨要一些土地差价,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法律上又有没有这些规定 或者文件!
可以起诉解决。
2015-01-20 11:34:43
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2015-01-20 17:10:10
征收至今时间过长,已经过了诉讼失效。
2015-01-21 2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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