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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吗?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跪求答案)谢谢!?

咨询者 : wo41136181 - 浙江     时间 : 2010-12-07 14:36:52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名公司合法驾驶员证件齐全,12月26号晚上公司大合唱叫我参加排练,排练结束已经8点多(平时我坐公交车上下班)排练结束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于是我开公司车回家了,没有和领导说。第二天上班途中发生事故对方电瓶车逆向行使闯红灯,我正常右转弯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车速20码挂2挡。证件和公司车压交警十多天了,还没处理请问我要付多少责任。公司说我违反公司规定拒绝垫付交警要求交3万押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把驾驶证拿回来。谢谢!

  最佳答案

董杜骄律师   [北京]    1365127861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扣车与是否垫付医疗费无关,只要你交了保证金,检验鉴定完毕就可以发还车辆了。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那么责任在对方。你可以等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再决定下一步的走向。

2010-12-07 14:21:4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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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没有责任,何须要交3万元押金?你的行为是你个人的行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的说法是合理的。

2010-12-07 14:35:5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公司负责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07 1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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