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没有在我病假期间跟我口头提出不续签的通知,直到7号我病假结束才回公司给我书面通知,可是书面通知上面注明是12月1日,因为没有尽到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我的义务,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改为我正式拿到通知的日期7号从而争取赔偿。
可以。
2010-12-07 15:13:55
你应该要求单位从你拿到并签字的日期7号为准.建议与单位协商时保存好相关证据证明
2010-12-07 15: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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