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媳妇早上去送孩子上学,在回来的路上被两个黑色的藏獒(狗)给咬伤了,后来找到主家,给打了防疫针,和医院看了,我想知道我能要多少赔偿。 (我媳妇以怀孕,可能要把孩子打掉)
动物致人损害属特殊侵权行为,狗主人承担为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一般只给予有限的支持。如果真的造成胎儿不保,法院会考虑较大数额精神损害赔偿的。
2010-12-07 17: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