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1月27日!公司以大调整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我填写离职交接书。当天就走。我是14年11月10日入的职!签署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协议!标明一试两份。可是员工没有。只有公司有。入职没社保医保!只有试用期三个月考核转正后在三个月才能办理五险,无一金。转正后三个月内每个月公司有300元补贴!三个月后交五险则取消300元补贴!上班期间无违规。星期一到星期5早上8:30至12:00。下午1:30~17:30周六早上9点上班。每周一天休。加班无补贴!每周超长工作。 请问1。我有权利诉讼吗? 2。通过什么渠道诉讼比较快而且有效呢??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支持11个月双倍工资,法院可支持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因单位违法行为而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和年休假工资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处理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2015-02-01 2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