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上学就近,我和老公购买了一套央产房。 头一年还好,后来发现停车等费用成倍上涨,我们这样的外来购房住户被要求多交一倍。由于该小区央产单位住户在小区内占大多数, 物业公司是单单位(航天部)指定的, 我们这样的住户占少数,所以没有办法主张更换物业公司。而占大多数的那部分业主由于可以少交一半的各种费用,当然不会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我想咨询一下,象我们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多谢!
协商不成,到物价局 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
2015-01-29 11:55:40
投诉。
2015-01-29 16:01:06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投诉。
2015-01-29 17:13:49
到主管部门投诉
2015-01-29 21:30:09
到物价部门投诉
2015-01-29 21:51:20
向主管部门投诉
2015-01-30 08:36:2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