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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产继承?

咨询者 : fa146209 - 内蒙古     时间 : 2010-12-07 16:21:10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叔叔今年65岁,老伴在8月份去世了,去世后老叔又找了个老伴,并办理了结婚证,老叔和去世的老婶有自己的房子,但是房子没有房照,只有买卖的发票。天有不测风云,前天老叔因心肌梗死突然去世了。他和后老伴才结婚20天。我问的问题是: 1、关于房子的问题,后老伴是否有继承的权利,份额是多少。 2、孩子们有没有继承的权利,份额是多少。 3、后老伴在享受遗属补助的同时是否还能享受房子的继承权。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吕伟国   [宁夏]    13739562040

首先,房子属于你叔叔、婶婶的共同财产;其次,在你婶婶去世之后,房子的二分之一属于你叔叔,剩下的一半属于你婶婶的遗产,应当由你叔叔和他的儿女平均继承;最后,在你叔叔去世后,他所有的财产均由他的儿女及后老伴继承。

2010-12-07 17:06:09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1. 后老伴作为配偶,享有对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权。 享受遗属补助和继承权不冲突。 2. 房子一半是前妻的。前妻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3. 父亲的一半房产,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4. 其它遗产同理。

2010-12-07 23: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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