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酒店上班,签了两年的合同,十二月十二日交的辞职信,现在到一月底了,我找酒店经理去办离职手续,她说不经她的受理合同无法解除,我的辞职信无效。是打算不给我一个月的工资,还说我违约要交违约金。请律师帮我想想办法,该怎么做。
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后一个月,可以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5-01-31 23:20:12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5-02-01 06:33:53
违约要交违约金。
2015-02-01 08: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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