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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外资企业核名?

咨询者 : QQ1907130010 - 北京     时间 : 2015-02-02 17:35:20    状态 : 已解决



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与结算 清算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债权人会议; (二)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 (三)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 (四)制定清算方案; (五)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 (六)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七)分配剩余财产; (八)代表外资企业起诉和应诉。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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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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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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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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