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在天津紫韵枫尚买的房子,合同上2015年10月份交房,在2015年1月28日通知我们收房,整整延期了88天,收房当天让我们无理由签署免责协议,并没有出具质量保证书,和准入证一些相关资料,并以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违约金一寥寥无几,当时我们买房是为办蓝印的,开放商以办蓝印为由而剩寥寥无几违约金就也一并不给,说是加急给办蓝印用的。我现在一头雾水,请律师给以指点,谢谢!
您好!双方协商解决吧!
2015-02-04 12:44:27
协商解决为好
2015-02-04 19:00:30
协商解决吧!
2015-02-04 21:44:04
根据协议约定条款内容主张权利。
2015-02-04 22:03:14
双方协商解决
2015-02-04 2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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