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于2015年1月27日发生于,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广化村白鹤寨。在县城老西街处与乖车人相遇,两人商谈说到达白鹤寨学校处给予20元的车费,到达后乖车人不下车,让车主继续行驶,并由求送其回家,乖车人晚上喝了酒,两人并没有商谈车费,此时,回他家路上,有一段非常陡的下坡路,这是三轮车没有很好的刹车系统,于是,翻车了,两人均受伤,乖车人,伤事较重,现已在医院医治,发了3万余元,双方都是穷人,现在医院方提示他们可以出院了,可他们都还不出院,交警这判决说车主方付全部责任,车主方肯定不服,这应怎么办?请律师帮帮忙,这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