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是一个公司的合同工,他的工种是电梯维修,工作时间并不固定。在今年的十月的一个星期天去单位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象他这一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单位是这样解释的,第一没有在工作时间,第二没有在工作场所,所以不能算工伤。他们这样解释合理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弟弟在星期天去单位,是因单位要求或者去完成工作任务,并且他的途经是住处到单位的必经之路,那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他的情况属于工伤。
2010-12-07 19: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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