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雇用的司机将人撞死,逃逸后又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死者家属且得到家属的谅解 。鉴于司机家里经济困难且情况特殊 上有老下有小。现已从看守所拘留释放在家,处于保释期间。现只等待法院开庭判决。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判决监外执行?
你好,监外执行是有特别事由,根据你的描述并没有相符的情形。但是既然已积极赔偿,获得谅解,积极悔罪,可以争取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烦请采纳我的回答,多谢!
2015-02-16 10: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