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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以青春损失费为由拒绝退还彩礼?

咨询者 : fa2147576400 - 北京     时间 : 2015-02-19 15:18:19    状态 : 已解决



女方在订婚期间和其他男人来往,男方要求返还所有彩礼,女方同意退还见面和抄号(农村习俗用语)彩礼,以青春损失费为由拒不退还将近半数金额,并要求签订协议才给前一部分钱。签订后还可以起诉要回所谓的“青春损失费”么? 如果直接起诉,女方可能会赖掉青春损失费那部分说没说到,因为没有证人在场,是女方说要结婚置办物品向男方要的彩礼。 协议中如果写,女方同意归还多少,以青春损失费为由拒不归还多少,也不可以以此为据证明确实给过女方,提出诉讼么? 签了就有效的除非内容不合法律规定,不是可认定无效么?比如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支持。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吴远国   [重庆]   

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支持

2015-02-19 17:15:04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诉讼解决。

2015-02-19 21:01:0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2015-02-20 18:56:29

刘雪梅   [北京]    18614085357

协商不成,诉讼要求返还彩礼。

2015-02-22 13:47:10

李莹   [北京]    13810587816

可以起诉,如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2015-02-25 10: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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