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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

咨询者 : fa2147576786 - 辽宁     时间 : 2015-02-26 21:14:40    状态 : 已解决



年前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当时正常行驶,因会车,没看到路边行人,造成一路人当场死亡。经交通队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已赔偿死者。司机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罗艺允   [新疆]    13179841075

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作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如果家属原谅求情的话,可以酌定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至五年。

2015-02-26 19:22:58

徐明良   [浙江]    13575731503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5-03-03 18: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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