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借给朋友10多万搞金融,因为是朋友没有写欠条,每个月给我利息,现在他亏了,没有钱还,不承认是借的,说是一起合作的投资的,我现在只有短信和打款记录,可不可以申诉,赢的几率多大?谢谢
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表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储存在电子介质中信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你所发的短信和打款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他返还
2015-02-28 14:40:22
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你们属于借贷关系,要求对方还款,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2015-02-28 16:48:59
搜集证据再起诉他。
2015-02-28 17:59:29
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
2015-02-28 19: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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