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14年11月1日到2015年2月28日期间休的4个月产假,正好碰到发年终的时候,在休假,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有年终奖拿,是全额的还是只能拿到部分的,谢谢!在此期间,公司并未给买生育险。从怀孕到生产,都是自费解决的。
1.法律对于产假和产假待遇有明确规定。产假期间,产妇可以按法律规定最少休息90天(包括正常节假日),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休15天晚婚晚育假,30天难产假,35天独生子女奖励假,这些附加产假,可以剔除法定节日休假。同时,产妇可以获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和平时工资一样。 2.但对于年终奖或其他计件奖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3.个人的话:即使你没有休产假,公司效益不好,他仍然可以不发年终奖金的。 4.是否公司必须支付年终奖给你,要看合同中有没有对年终奖作出规定,或者是公司的制度中有没有作出规定。如果是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他应该支付。如果说是作为奖励的一部分,公司可以不发放。
2015-03-02 15: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