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的时候一群人闯入我家里把我爸爸的鼻梁打断、肋骨断了一根、眼下窝骨头断裂、而警方当晚就把嫌疑人放回家、且在报案期间家里玻璃、门又被这一伙人砸了、而派出所各种拖、消极处理此案、请问对方犯了什么罪名、警方当晚放人有没有依据、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5-03-03 18: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