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的,工作期间被打致残(8级伤残),打人者赔偿了4.8万元,其中包括7千多元医药费,现单位说,单位只赔偿差额部分,单位计算的是4.4万元,打人者赔偿了,单位就不能再赔偿了,请您帮助分析一下,谢谢。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职工有权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享受工伤待遇。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您也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两者并不冲突。
2015-03-12 10:31:09
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有些项目可以双重赔偿,有的不能,比如医药费
2015-03-12 14:30:01
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2015-03-12 17:11:5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