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司机去提货,无意多拿了两件(价值2000多元),隋后对方带人上门来查货,双方争执未承认货物,下午经派出所调解,货物将在第二天退到货运站,并相应赔偿给对方费用,对方在没退货之前到法院起诉(以盗劫),这个能成立吗?会怎样处罚
你方已将货物返还,本案属于在履行货物合同中产生的纠纷,本案属于民事纠纷,对方无权以盗窃的名义立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08 13: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