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弟弟在工作中由于工作失误,弄错了订单号,公司发错货,从而公司损失了来回运费等大约10万元,公司现在要求他赔偿5万元,并威胁说如果他不赔,就去法院起诉他,到时候10万都要他赔。 他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是普通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没有“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需要员工赔偿”之类的相关条文,请问现在公司要求他赔偿5万是否合理合法,万分感谢。
首先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就要看令弟入职时签收的相关规章制度中是否有相关规定; 若也没有那么用人单位这种要求是违法的,可以不用理会;而且劳动案件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才能诉讼的; 同时建议看看签收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关于此行为是否可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防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015-03-17 17:04:22
如果不是故意,这个赔款金额太高, (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5-03-27 2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