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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生育津贴?

咨询者 : fa2147578427 - 北京     时间 : 2015-03-16 14:03:08    状态 : 已解决



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3年合同于2015年3月31日到期,而我现在处于哺乳期,哺乳期到2015年10月26日止,但,现公司要对我进行裁员,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要赔偿的话,应该怎样计算,谢谢! 第二:我的基本工资是4500元/月,而休产假期间,公司只发了我4500元/月,据我了解,由社保局领回的生育津贴远高于我的基本工资,而公司全部扣除,不予发放,我该如何索回本应我的所得,谢谢!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李莹   [北京]    13810587816

积极取证申请仲裁维权,如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2015-03-16 14:33:26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2015-03-16 14:52:47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2015-03-16 15:55:2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申请劳动仲裁

2015-03-16 17:29:36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建议到法院诉讼解决。

2015-03-16 19:09:5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2015-03-17 21:56:08

刘雪梅   [北京]    18614085357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2015-03-24 15: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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