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名下有一套房产以及存款。一共有四个女儿,一个抱养的儿子已经准备断绝关系并已经给他一套房子,已经过户。 房产想要留给小女儿,其余存款准备由大女儿分配。 老人妻子已经过世,没有留下遗嘱。 现有房产办理过户不便。 请问,老人如何立遗嘱才能在百年以后行之有效?要办理什么手续去哪里办理(北京)?有遗嘱后财产是否还会按照法律分配?小儿子能否申请到分配财产?任何人是否还能申请要求老人妻子的财产分配?
老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已经过世的妻子的遗产由于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2015-03-21 20: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