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2月16日10时25分,在高速江阴北被追尾,当时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后来我回上海进行维修,共2000元维修费,发票也寄给了对方,对方说收到发票给我打钱的,但是现在找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我查了一下,保险公司3/17日已将这笔钱付给对方了,但是他就是不想付给我,我应该怎么办
搜集证据可以去起诉。
2015-03-23 11:54:42
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2015-03-23 2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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