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和前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套共有的房子归我所有,她配合我除名,离婚后出于挽回婚姻的目的,我和她签署了一份房产赠予协议,并未经过公证和过户,后来因感情的确破裂无法挽回,房产证一人一本,土地证被她拿走,请问这份赠予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是否可以撤回赠予协议要求她配合我除名?万分感激
没有过户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办理过户后才生效。
2015-03-23 12:50:47
你可以撤销赠与,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2015-03-23 13:11:26
您好,可以要求撤回并配合您除名。房产赠与协议在房屋产权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经公证的除外。您的诉求可以得到满足。
2015-03-23 14:13:30
及时到法院诉讼解决。
2015-03-23 19:32:10
是有效的。你可以起诉申请撤销。
2015-03-23 21:23:41
可以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
2015-03-26 10: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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