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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进行房产更名??

咨询者 : fa2147579212 - 广东     时间 : 2015-03-25 11:04:20    状态 : 已解决



房贷尚未还清,属于先生婚前购买,但婚后已做公证(二人共有),现我们二人之间出现严重问题,二人商量后决定理智解决,先生同意将女儿抚养权给我,并将房子也一并给我,但房子更名必须要银行同意,而银行又说必须还清贷款,听朋友说,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下发相关法律文件,去进行强制更名,因此,在这想请问律师,这样可行吗?有什么其他办法吗?因为我们是和平分开,如无特殊情况我不愿意闹到法院。

  最佳答案

田小平律师   [江苏]    18014005303

您好,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写明男方同意将婚前房屋产权过户给您,在还清贷款后协助您办理相应过户手续的内容,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等到贷款还清后,再办理房产更名。这样不需要闹到法院。

2015-03-25 11:09:39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胡海春   [北京]    13718884563

还清贷款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去除名字的;如果在审理的时候,银行作为第三人参加审理,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否则不能申请。

2015-03-25 10:42:02

蔡爱萍   [山东]    15864032695

可以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出具调解法律文书

2015-03-25 10:57:13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银行不会作为第三人参加离婚诉讼的。

2015-03-25 14:58:20

李晓贵   [河南]    13603987465

银行方不会参与此类案件,即使有法院判决,房管局不一定执行。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写明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所有,还清贷款后几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2015-03-25 16: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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