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因不慎撞上一人,经过治疗之后,已经基本恢复,他弄了一个四级伤残的鉴定书,上诉法院要求赔偿59万元,可是经过中级法院调解,赔偿他35万元(其中保险22万元),他拿到钱后,竟然返回原单位上班。因为每年比病退可以多领到一万多元的工作(包括每月500元的交通补助和每年7000元的绩效工作)。通过了解,他和正常人没有区别,而且记忆相当好。可是当时在法院他装作做傻瓜一样,对法官的提问义举也不答应。说是意识不清,需要人护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反诉吗?或者向人事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恳请律师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