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家的私家车借一个朋友用,他在给别人办事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上另外一辆车使得另一辆车上两人死亡,他自己也伤了 一只眼。当时他没有喝酒正常行驶中从路边直冲出来的那辆车,朋友也有驾驶证。在这起事故中车主付什么责任。
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车主出借车辆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承担民事责任。相信在该法生效后,对于机动车主的责任承担问题将不存在争议。
2010-12-08 15: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