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只写我的名字,离婚的话是不是算我个人财产? 如果希望是个人财产,那父母出资是不是指必须父母一次性付清房款?是否能再用我的公积金去贷款? 请律师帮忙回答,非常感谢
父母一次性付清全款,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子女一个人名下,视为对子女一人的房屋赠与。不管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是按揭的,父母支付的那部分不拥有房屋所有权,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金钱赠与,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5-03-27 10:42:14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只写一方名字视为个人的财产。如果你父母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你用你的公积金贷款,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用你父母的钱还贷款属于个人的财产。
2015-03-27 10:53:40
还是个人
2015-03-27 18: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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