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了,对方骑电动车受伤了,我机动车我只买了强险,出院后对方去伤残鉴定了订9级伤残,保险公司不承认,把材料退回对方手中,而我是被保人,是不是材料应该退到我手中,现在发票找不到了,不记得是给保险公司了还是弄丢了,向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正本的发票?当时住院的钱是我垫付的,万一对方赖账我现在也没办法证明是我垫付的,我该怎么办?对方出院后又自行买了一些药,这个费用我需要承担么??马上就要开庭了,这种情况我需要请律师?住院发票可以充当垫付款的证据?
可以到医院复印发票存根,或者打印每日清单。关于垫付的事情,可以要对方出具证明或者收据,如果不出具,可以录音,对方承认也可以,最好是向法院申请调取医院的监控录像结合证明。住院发票上只显示住院人的信息,不显示实际交款人的 信息。不能充当垫资的证据。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2015-03-29 16: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