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2000年再婚,当时我们四个兄妹均已年满18周岁,继母的其中一个孩子未满18周岁(也是四个),但那小孩未与生父一起生活,也未形成扶养关系。2008年起生父与继母不再往来,但离婚手续一直未办。2014年生父先世,随后几个月继母也过世,均未立遗嘱。问:1、我父亲的财产如何分配(2008年后取得的)?A、我们四兄妹与继母按人头平分 B、我们四兄妹、继母、继母未满18周岁的那个小孩按人头平分 C、一半是生父,一半是继母。以上假设的哪种情况或是其它的情况?2、如果继母也分得份额,她过世后,我们四兄妹是否有权力继承她的那份财产?注:对份额方面的计算解析,最好用数字加文字解释的形式来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