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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工伤?

咨询者 : PISCESPIPI87228 - 天津     时间 : 2015-03-29 00:22:21    状态 : 已解决



2012年5月因工作需要乘坐公司租赁车辆外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左臂骨折,交通队判定对方主责,租赁公司次责。12年13年进行两次手术,手术费由公司垫付,后向法院提出诉讼,判定租赁公司赔付30%,对方赔付70%。后对方无赔付能力只收到租赁公司赔付金额。此后公司申报工伤,社保赔付的差额不能抵扣公司垫付住院费,公司向我本人索赔合理吗?我是受害人,没有得到赔付还要赔偿公司吗?公司应该负有无过错责任吧?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工伤部分属于个人

2015-03-29 01:41:00

李晓贵   [河南]    13603987465

工伤赔付部分属于劳动者个人的,不能抵扣公司垫资的医疗费。案件执行时发现被执行人无支付能力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会得到一部分钱。

2015-03-29 15:33:24

李海江   [北京]    13811345618

工伤保险应该付医药费

2015-03-30 11:07:53

刘丽薇   [天津]    15122155760

您好,公司向您索赔不合理。 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应当支付您交通事故未能赔偿部分的损失。

2015-03-30 2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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