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是2011年的新房,前天发现屋内墙面(厨房和卫生间的外墙面以及次卧室)的下部渗水,地板上也有水。请问维修是否在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质量 保 修期内? 适用于建设部80号令第七条的第二款还是第四款?谢谢。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2015-03-29 21: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