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婚假国家有统一规定么? 2、关于晚婚假,企业是不是有理由不设置晚婚假,只有三天婚假? 我所在的企业,我属于晚婚,至给了三天婚假,其他都是作为事假的扣除工资以及奖金。这样做合法么?
云南:婚假3天 晚婚假15天=18天 “第二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5-03-30 16: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