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婚姻父母包办,双方之间经常打骂,无法沟通。有3个孩子。,我们长期分居。我起诉离婚,她不离我该怎么办.、我长期在外打工,孩子老人带。她不尽母亲的责任,经常辱骂家人。脾气暴躁。离婚后3个孩子我可以养。不要她抚养费,只要不和她过,我吃苦受罪我愿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在审查是否准予离婚时不应以当事人有过错、不能调解和好等其他原因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感情确已破裂”。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你们分居没有满两年而对方又不离婚,一般一审不会判离,要等一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3个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要,但是不一定都会给你,尽量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2015-03-31 10:52:25
您好,我国《婚姻法》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的案件,应当进行调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节无效,准予离婚。 建议您收集有力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
2015-03-31 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