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2010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婚后有一男孩,在孩子刚满月时,就被男方赶出家门。当时结婚给了九万元彩礼,购买结婚物品,农资物品生活费等所剩无几,现在男方起诉我要求返还65000 元礼金还有一套首饰价值一万七千元,首饰早就被他家拿走了,钱最后我也只剩俩万,我应该返么,应该返还多少,而且我是刚满月就被赶出来的,可以要求赔偿么?赔偿多少?
你生完孩子后,孩子还没有满月男方把你赶出去,虽没有登记结婚,你可以拒绝返还,首饰是男方的赠与行为,你也可以拒绝返还。如果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还在哺乳期,孩子会判给你
2015-04-10 17: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