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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约财产纠纷?

咨询者 : fa2147580765 - 黑龙江     时间 : 2015-04-10 16:03:48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男方2010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婚后有一男孩,在孩子刚满月时,就被男方赶出家门。当时结婚给了九万元彩礼,购买结婚物品,农资物品生活费等所剩无几,现在男方起诉我要求返还65000 元礼金还有一套首饰价值一万七千元,首饰早就被他家拿走了,钱最后我也只剩俩万,我应该返么,应该返还多少,而且我是刚满月就被赶出来的,可以要求赔偿么?赔偿多少?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罗艺允   [新疆]    13179841075

你生完孩子后,孩子还没有满月男方把你赶出去,虽没有登记结婚,你可以拒绝返还,首饰是男方的赠与行为,你也可以拒绝返还。如果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还在哺乳期,孩子会判给你

2015-04-10 17: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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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返回剩余部分的,,

2015-04-10 17:24:37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诉讼解决。

2015-04-10 21:46:24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应返还剩余部分,不能主张赔偿,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2015-04-11 2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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