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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事故主要责任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咨询者 : fa2147581086 - 山东     时间 : 2015-04-14 09:10:07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昨天开车蹭到一骑自行车的人,报了警,她住了院,检查问题不大,但他给在医院的亲属说狠劲的用好药,说得再观察两天。我的车只有交强险,是不是有些药物是不是不在赔偿之内的?这部分都得我来赔偿?他若有意推迟出院或多开些药物增加医药费,我该怎么办?还有误工费,陪护费之类的该如何解决!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你不需要垫付医疗费,对方使用的医疗费用如果有不合理用药,是可以剔除的

2015-04-14 10:54:13

李海江   [北京]    13811345618

您好,对方使用的医疗费用如果有不合理用药,是可以剔除的

2015-04-14 15:34:10

吴高磊   [山东]    15628919299

你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你们按责任比例承担。 2、过度治疗和不合理用药,不予支持。 3、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需要有相关依据和证据支持,超出法定赔偿部分,你无需承担。

2015-04-18 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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