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四川的,公司也是四川的,才到公司十几天,因工受伤,养伤期间工资是按原工资给还是一半支付,本人在试用期,求详细的法律规定
首先要依据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如果没有该项约定则可要求同工同酬。就是要按原工资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15-04-14 13: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