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老师麻烦你了!亲戚介绍的对象,感觉还可以就结婚了!但结婚证的时候女方要了6万才给领了正!有要了2万1的彩礼和2万多的三金。事后曾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结婚并提出离婚。我家是郑州市高新区的!现在村里已经拆迁了!如果离婚的话国家分的房产和过渡费按照法律程序是否需要分给她,彩礼、三金和结婚费她是否要退还
1、办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 2、根据以住经验,这种情况拆迁补偿一般不会给她。 3、三金列入彩礼范畴按我国婚姻法可以要求退还。 4、注意固定证据。
2015-04-16 10:34:29
你好,如果房产是按原来房屋面积分割的,原来房产没有他的份额则新分的房产,他也无法分割,如果是按户口分得,她和户口迁到你家,则她就有权分得。关键看分配财产依据。 过渡费与上述一样。 至于彩礼,因为你们已经登记结婚,根据法院规定,这种情况下,只有因为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发生重大困难时,离婚时,法院才判定归还,否则一般不支持归还的。 三金和结婚费用,不能要回。
2015-04-16 1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