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同 。 投资了4万元。期限是2014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0日。投资回报:投资月收益率为千分之十五,月收益金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元整,(小写600元),乙方每满一个月付甲方。违约责任投资合同未到期,甲方撤回投资资金的,须提前3日告知丙方,同时乙方按照约定的:期满三个月的按照投资三个月收益率支付,期满六个月的按照投资六个月收益率支付,不满三个月或不足月天数按照天数根据银行活期利率计算。现在是乙方给甲方退回本金利息6个月(43600元)。乙方要扣2400元才答应退回本金。 请问律师是不是乙方违约,如违约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