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得癌症已经是晚期了,但是他还能上班,精神很好,这样的情况下,我想问一下他如果上班时间患病,我们是不是要承担责任,谢谢。
你好,主要涉及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1、首先确定是否是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若有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
2015-04-26 08: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