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结婚时分家,老宅子分成田字形,老大住左上,老二住右上,老三住右下,剩左下分成三份,每家一份,有协议。 后来因老三在村东购买一处房产,老宅子重新分配: 1.将老宅子分成两份曰字形,老大住下,老二住上。 2.老大三间北房、两间东房归老二,老三三间北房归老大。 3.老二给老大5000元,老大给老三6000元。 无协议 10多年后,老三能否将以前有协议分家时(田字形)的左下的三分之一要回。
不能,三人之间的换房已经形成了事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015-04-27 21:08:25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2015-04-27 21:28:04
三分之一要回。
2015-04-27 21:51:37
已经进行了重新分配并进行了金钱补偿,形成了事实,难以要回。
2015-04-27 22:33:52
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已经形成事实,不能要回
2015-04-27 23:06:46
已形成事实很难要回。
2015-04-28 06:06:55
一般不能了
2015-04-28 1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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