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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起诉离婚?

咨询者 : fa2147582268 - 贵州     时间 : 2015-04-28 08:40:13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于2014年2月在贵州黔西县也就是我娘家登记结婚,男方系贵州遵义人,14年3月一起到深圳务工,14年5月怀孕了被男方劝说回娘家养胎,男方继续留在深圳,15年2月生下一个男孩,从怀孕到生产期间经常吵架,孩子到现在快三个月了男方没有给过一分生活费,也没有尽过一份做父亲的责任,我提出离婚,男方提出要我给他三万元,不然不离!我现在想起诉离婚,但是由于我们户籍所在地不同,现在居住地也不同,我要怎么起诉离婚?请专家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最佳答案

罗艺允律师   [新疆]    1317984107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15-04-28 11:49:3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在贵州起诉。

2015-04-28 10:09:54

姜曙滨   [上海]    18221065385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15-04-28 15: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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