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9年大学毕业,学校开了户口迁移证,但因为各种原因未及时落户。现迁入地派出所以户口迁移证过期为由不予落户,我现在该怎么办?
建议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你指定的迁移方向(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为你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2015-04-29 14: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