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这个公司工作半年了,现在不想做了,所以就在三月份时交了辞职信,我的合同是今年4月30日到期的,但是我的辞职信里写着的是今年5月16日,因为我没有按辞职信里面的日期走人,所以公司就说我没有按日期走人,不和我办理辞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提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15-05-03 21:21:07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2015-05-04 16: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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